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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在存拟任正局级审判员
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把干部选好、选准,根据《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(试行)》,现将吴在存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:
吴在存
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(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)党组书记、院长
拟任正局级审判员
男,55岁(1960年2月生),汉族,山东宁津人,1984年11月入党,1979年12月参加工作,北京市公安学校政法专业中专毕业,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(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)。
曾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处级审判员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、正处级审判员,研究室主任、审委会委员,党组成员、纪检组组长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。2014年12月任现职。
公示时间:2015年6月19日至6月29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。
联系电话:12380转9 63089416(传真)
联系地址: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(邮编:100743)
网上举报:北京市委组织部“12380”举报网站()
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特此公示。
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
2015年6月19日
责任编辑:张驰(QN0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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