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重要提示:每期注册报考、论文申报、毕业办理、学位申请的通知安排,都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“自学考试”栏目的“信息发布台”公布,请务必认真阅读。
1.注册新生
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,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。
网上填写注册信息——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、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,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时至5日17时、9月1日9时至5日17时。注册开放期间,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“开始自考”,填写网上注册信息,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(蓝底证件照,像素不小于400×576)。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。
网上报考课程——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,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,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。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,至少报考一门课程。
现场确认身份信息——考生按照网上“现场确认凭单”的提示,在规定时间内,到区自考办进行身份信息的现场确认,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。
网上缴费——考生按照“新生注册回执单”上的提示,在规定的时间内,完成网上缴费。
注意!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。考生只有完成缴费才算注册成功。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、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、现场确认通过但未缴费的考生,注册报考无效。
2.报考课程网上报考、缴费——考生可于每年3月、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,进入考生个人中心,进行当期笔试及非笔试课程的报考与缴费。4月、10月北京自考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时至9日17时、9月1日9时至9日17时。各专业实践考核课程的报考时间在6月上旬和12月上旬。每期考试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。
查询考试时间、地点——报考结束后,考生需在报考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个人中心->业务办理->准考证打印,查看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(考点学校,考场等)。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、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,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"自学考试"栏目的"实践考核"栏目公布,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。
打印准考证——考生须从个人中心下载、打印当期考试的准考证,准考证的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。
参加考试——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当期准考证(自行打印)。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。可以携带尺子,橡皮等文具。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。
查询成绩——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。成绩发布后,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。如需要申请成绩复核,可在《成绩通知单》显示页面点击"申请复核"按钮,然后选择课程,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,过期不再受理。复核结果于复核申请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。
3.撰写论文申报条件: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加考课程、实践环节考核课程)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(实习)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申报。
注意!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(实习),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。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(实习)课程
网上申报——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(上、下半年各一次),上半年申报及缴费于6月10日12时开始,下半年申报及缴费于12月10日12时开始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,进入考生个人中心,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。申报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"专接本"手续(办理方法见本讲解“6.办理考籍业务”)。
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(如课程衔接、补录课程问题等),必须进行现场审核。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"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(或本科毕业论文)审定表",并进行网上缴费。
每次论文申报及现场审核的的具体安排见当期论文申报通知
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,在规定时间内,到主考高校报到。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(如选题说明、指导教师安排等)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"自学考试"栏目的"实践考核"栏目公布,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。